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办税便利化,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海口市税务局近日发布通告,自10月10日起,开展委托第三方(邮政、电信)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试点服务。
据了解,首批委托第三方代开发票服务网点共7处。委托第三方代开发票范围包括,在海口市内发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不含未委托开票范围),且每月代开合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或按次(日)代开金额不超过500元的自然人,可就近选择指定邮政、电信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发票需要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实名认证);《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