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五指山、白沙、临高、保亭、琼中等5个脱贫县在2021-2023年延续整合试点政策,自2024年起不再执行。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方面,通知要求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通知规定,要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整合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单位公用经费、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的整合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下达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管理。记者 刘兵